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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省广州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启用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网上申报系统的公告 广东省广州市国家税务局公告2011年第2号 

    广东省广州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启用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网上申报系统的公告

    广东省广州市国家税务局公告2011年第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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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向全市纳税人提供更高效、便捷的纳税服务,使纳税人足不出户、方便快捷地完成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我局从2011年4月16日起启用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网上申报系统。   已在广州市数字证书管理中心(www.gzca.gd.cn)申请数字证书并开通国税应用的居民企业所得税纳税人(包括查账征收和核定征收),可在汇算清缴期内登录广州国税门户网站(www.12366.gov.cn)进行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
    责任编辑:ld0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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