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日期: 2011-04-01
生效日期: 2011-04-01
效力状态: 现行有效
为向全市纳税人提供更高效、便捷的纳税服务,使纳税人足不出户、方便快捷地完成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我局从2011年4月16日起启用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网上申报系统。 已在广州市数字证书管理中心(www.gzca.gd.cn)申请数字证书并开通国税应用的居民企业所得税纳税人(包括查账征收和核定征收),可在汇算清缴期内登录广州国税门户网站(www.12366.gov.cn)进行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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