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日期: 2011-05-13
生效日期: 2011-05-13
效力状态: 现行有效
各区县财政局、税务局、党委宣传部,市财政监督局,市税务局各直属分局: 现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中宣部关于下发红旗出版社有限责任公司等中央所属转制文化企业名单的通知》(财税〔2011〕3号)转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上海市财政局 上海市国家税务局 上海市地方税务局 中共上海市委员会宣传部2011年5月13日
鲁公网安备 37010202002689号
鲁ICP备17047683号-1
Copyright©2017-2024 tax.vip,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