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日期: 2011-04-06
生效日期: 2011-04-06
效力状态: 现行有效
各市、州、地国家税务局: 现将《贵州省物价局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治理和规范企业纳税环节相关收费问题的通知》(黔价费〔2011〕43号,以下简称《通知》)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省实际,提出以下贯彻意见,请一并遵照执行。 一、各地国税机关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认真开展好治理和规范企业纳税环节相关收费问题工作,积极为纳税人减轻负担。严格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服务监督管理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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