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日期: 2011-07-05
生效日期: 2011-07-05
效力状态: 失效/废止
根据《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六条以及《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业税若干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3〕16号)第三条第十三款规定,参照《福建省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设备计价有关问题的通知》(闽建筑〔2010〕32号)有关设备与材料划分标准,现就建筑安装工程作业中电梯和空调价款征收营业税问题公告如下: 一、纳税人从事电梯和空调安装工程作业,其由建设方提供的电梯和空调设备及热冷空气幕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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