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日期: 2011-07-04
生效日期: 2011-07-04
效力状态: 现行有效
各区市县(先导区)财政局、国税局,市国税局直属分局及各稽查局,市地税局各基层局: 现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联合网络通信集团有限公司转让cdma网及其用户资产企业合并资产整合过程中涉及的增值税、营业税、印花税和土地增值税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11〕13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辽宁省大连市财政局 辽宁省大连市国家税务局 辽宁省大连市地方税务局2011年7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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