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日期: 2011-05-16
生效日期: 2011-05-16
效力状态: 现行有效
各有关企业: 根据《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2008〕172号)第十四条的规定和全国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厦门市2010年更名高新技术企业备案申请的复函》(国科火字〔2011〕69号),同意厦门金达威维生素股份有限公司等9家企业更名(具体名单附后),按照变更后的企业名称重新核发“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原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编号和有效期不变。 特此通知。 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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