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日期: 2011-04-06
生效日期: 2011-04-06
效力状态: 失效/废止
为了进一步加强我省房地产企业所得税的征收管理,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09〕31号,以下简称《通知》)的有关规定,现就房地产开发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有关问题公告如下: 一、关于计税成本对象备案问题 (一)根据《通知》第二十六条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在开发项目开工之前合理确定计税成本对象,并报主管税务机关备案;登记备案后应按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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