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日期: 2011-07-01
生效日期: 2011-08-01
效力状态: 失效/废止
现将《河北省地方税收行政处罚裁量权实施办法(试行)》予以发布,自2011年8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为2年。 特此公告。 河北省地方税务局2011年07月01日 附件:河北省地方税收行政处罚裁量权执行标准(试行) 第一条 为规范税务行政处罚裁量权,坚持依法治税,推进依法行政,切实维护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和其他税务当事人(以下简称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
鲁公网安备 37010202002689号
鲁ICP备17047683号-1
Copyright©2017-2024 tax.vip,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