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日期: 2011-01-24
生效日期: 2011-01-24
效力状态: 失效/废止
各区县税务局、各直属分局: 现将《上海市经济信息化委关于2010年度第一批软件企业年审情况的函》(沪经信软〔2010〕864号)转发给你们,请按照市局《关于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的通知》(沪国税所一〔2008〕69号)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执行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69号)的相关规定执行。 对《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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