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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福建省厦门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发布《企业税前弥补亏损管理办法》的公告 福建省厦门市地方税务局公告2011年第7号 

    福建省厦门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发布《企业税前弥补亏损管理办法》的公告

    福建省厦门市地方税务局公告2011年第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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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现将《企业税前弥补亏损管理办法》予以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特此公告。   企业税前弥补亏损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加强企业所得税管理,规范企业所得税税前弥补亏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实施条例》,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市范围内实行查账征收,企业所得税由地税机关负责征收的纳税人(以下简称企业),其纳税年度发生的亏损,及用以后年度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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