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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福建省福州市国家税务局关于福州市所属县(市)辖区房地产开发项目执行计税毛利率标准的公告 福建省福州市国家税务局公告2011年第3号 

    福建省福州市国家税务局关于福州市所属县(市)辖区房地产开发项目执行计税毛利率标准的公告

    福建省福州市国家税务局公告2011年第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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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09〕31号)第八条第一项规定,《福建省国家税务局关于福州县(市)辖区房地产开发项目执行计税毛利率标准问题的批复》(闽国税函〔2011〕126号)对福州市所属县(市)辖区房地产开发项目执行计税毛利率标准进行了明确,现就福州市所属县(市)辖区房地产开发项目执行计税毛利率标准公告如下:   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发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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