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日期: 2011-05-24
生效日期: 2011-05-24
效力状态: 现行有效
各区财政局,光明、坪山新区发展和财政局,国税各分局、地税各区局,各相关单位: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料认定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123号)和《关于落实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深财法〔2010〕5号)和《关于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问题的补充通知》(深财法〔2010〕21号)的文件精神,经审核,深圳市南山区安全生产协会等116家非营利组织被认定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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