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日期: 2011-05-26
生效日期: 2011-05-26
效力状态: 现行有效
各市州、省直管市、林区国家税务局,局内各单位: 现将《“十二五”时期湖北省国税事业发展规划纲要》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要科学分解规划提出的目标任务,明确工作责任。要跟踪了解规划实施过程中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有针对性地加以解决。要加强对规划实施工作的督促检查,有效地发挥规划对国税事业科学发展的指导作用。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要及时向省局报告。 “十二五”时期湖北省国税事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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