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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湖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确认2010年下半年通过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工艺)认定符合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企业名单的通知 鄂国税函〔2011〕73号 

    湖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确认2010年下半年通过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工艺)认定符合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企业名单的通知

    鄂国税函〔2011〕7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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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市州、省直管市、林区国家税务局:   根据省发改委以鄂发改环资〔2011〕62号文件公布的湖北省2010年下半年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工艺)名单,省局确认武汉市鼎隆建材有限公司等15家企业的16个产品(名单附后)符合《资源综合利用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2008年版)》。上述企业可持《资源综合利用认定证书》按规定申请享受资源综合利用企业所得税优惠,有效期自2011年1月起至2012年12月止。请各市州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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