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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税务局关于启用新发票管理系统有关问题的通知 桂地税发〔2011〕40号 

    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税务局关于启用新发票管理系统有关问题的通知

    桂地税发〔2011〕4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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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市、县(市、区)地方税务局,各市地方税务局直属机构,自治区地税局直属税务分局、稽查局:   为了加强发票管理的信息化和规范化建设,提高管理效率和质量,推进以票控税和信息管税,自治区地税局决定启用新发票管理系统(即发票税控管理信息系统,以下简称“新发票系统”),为了确保新发票系统的正常运行,现就推广应用中有关问题提出如下意见和要求,请各地认真贯彻落实:   一、新发票系统的功能   新发票系统功能
    责任编辑:ld0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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