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日期: 2011-03-04
生效日期: 2011-03-04
效力状态: 现行有效
各区(市)财政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 为支持我市非营利组织的发展,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123号)和青岛市财政局、青岛市国家税务局、青岛市地方税务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青财税〔2010〕24号)精神,经审查研究确定,青岛市建筑安全设备管理协会符合国家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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