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日期: 2011-01-31
生效日期: 2011-01-31
效力状态: 现行有效
各有关单位: 为保证我市2010年度企业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税收优惠备案申请工作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项明确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申请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的项目范围 企业申请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的研究开发项目,须符合《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等部门公布的《当前优先发展的高技术产业化重点领域指南(2007年度)》规定的项目范围。 二、研究开发费用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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