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沪地税个〔2011〕2号
发文日期: 2011-02-10
生效日期: 2011-02-10
发文机关: 上海市地方税务局
效力状态: 现行有效
浦东新区、闸北、闵行、宝山区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国职工优秀技术创新成果奖奖金免征个人所得税的通知》(国税函〔2011〕10号)转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上海市地方税务局2011年02月10日
发文机关:上海市地方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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