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日期: 2010-08-19
生效日期: 2010-08-19
效力状态: 现行有效
各市州、县市区地方税务局、财政局,省地税稽查局、直属局,人民银行各市州中心支行、县支行: 根据省政府契税和耕地占用税征管职能划转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省财政厅、省地方税务局、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全省契税和耕地占用税征管职能划转工作的通知》(湘财办〔2010〕21号)规定,为确保全省契税和耕地占用税(以下简称“两税”)征管职能划转工作平稳顺利进行,现就相关事项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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