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日期: 2011-03-16
生效日期: 2011-03-16
效力状态: 现行有效
各市、州、直管市、林区地方税务局,省局各处(室)、各直属单位: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开展第20个全国税收宣传月活动的通知》(国税发〔2011〕26号)转发给你们,请结合总局文件精神,围绕主题,结合实际,科学谋划,认真组织开展好第20个全国税收宣传月活动,确保取得实效。同时,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税收宣传、税法宣传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开展“万名干部进万村入万户”活动等文件精神,紧扣“税收。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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