隐藏目录
    搜索
    显示目录
    重庆市地方税务局 重庆市对外贸易经济委员会关于离岸服务外包业务收入申请免征营业税有关事项的公告 重庆市地方税务局、重庆市对外贸易经济委员会公告2011年第1号 

    重庆市地方税务局 重庆市对外贸易经济委员会关于离岸服务外包业务收入申请免征营业税有关事项的公告

    重庆市地方税务局、重庆市对外贸易经济委员会公告2011年第1号 

    复制
    下载word
    下载pdf
    发送邮箱
    打印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商务部关于示范城市离岸服务外包业务免征营业税的通知》(财税〔2010〕64号)规定,现将企业从事离岸服务外包业务取得的收入享受营业税税收优惠政策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离岸服务外包业务的认定   企业从事离岸服务外包业务申请免征营业税的,应先向市外经贸委提供与境外单位签订的离岸服务外包合同、收汇单,并在商务部“服务外包业务管理和统计系统”(http://fww
    责任编辑:ld003

    相关法规

    更多 >

    鲁公网安备 37010202002689号 鲁ICP备17047683号-1

    Copyright©2017-2024 tax.vip,All rights reserved.

    定制推送

    微信客服

    提示:请填写邮箱同时接收验证码,若长时间未收到手机短信验证码,请查阅邮件中的验证码。
    感谢您登录使用税智星专业案例库服务,请您尽快完成手机号绑定,以便为您提供更优质、精准,专业、高效的服务。
    Titl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