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日期: 2011-03-18
生效日期: 2011-03-18
效力状态: 现行有效
各市州、省直管市、林区国家税务局: 为规范县区局货物和劳务税部门档案资料管理,省局印发了《县区级国家税务局货物和劳务税部门档案资料管理方案》,现下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县区级国家税务局货物和劳务税部门档案资料管理方案 县区级货物和劳务税管理部门档案建立的基本要求为:一事一卷、分类存放、按年装订。每年年度终了,县区级货劳税管理部门档案管理人员将全年档案资料进行整理,分为“一般纳税人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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