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日期: 2011-03-22
生效日期: 2011-03-22
效力状态: 现行有效
各市州、省直管市、林区国家税务局: 为改进和加强税源管理,提高税收征管质量和效率,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开展税源专业化管理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国税发〔2010〕101号),结合我省国税工作实际,省局决定在部分县(市、区)国税局开展税源专业化管理试点工作。现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重要意义随着经济全球化和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纳税人数量不断增多,企业的组织形式和经营方式呈现多样化,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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