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日期: 2011-03-23
生效日期: 2011-03-23
效力状态: 现行有效
各设区市国家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税法宣传工作的意见》(国税函〔2011〕50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意见,请一并遵照执行。 一、各级国税机关要对税法宣传活动高度重视,结合本地工作实际,加强制度化建设,制定工作规划和具体实施措施。要加强组织领导,安排专人负责并落实工作责任,形成工作合力,大力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在全社会营造依法诚信纳税,共建和谐社会的氛围。 二、各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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