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日期: 2010-08-18
生效日期: 2010-08-18
效力状态: 现行有效
各区、县地方税务局、各分局,市局各处室、直属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税收违法行为检举管理工作,充分尊重和保护检举人的合法权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市税收违法行为检举管理工作的现状,市局制定了《北京市地方税务局税收违法行为检举管理工作规程(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依照执行。 执行中遇到的问题,请及时报告市局。 附件:(略) 1.检举税收违法案件电话(来访)记录单 2.检举税收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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