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日期: 2010-05-21
生效日期: 2010-07-01
效力状态: 现行有效
各县、区国家税务局局,市局直属税务分局: 为落实国家税务总局信息管税思路,强化税源监控管理,市局制定了《巴中市国税系统涉税信息采集应用办法》(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依照执行。执行中如有问题和建议,请及时向市局(征管科)反映。 巴中市国税系统涉税信息采集应用办法(试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落实国家税务总局信息管税工作思路,规范涉税信息采集录入,提高信息共享程度,强化税源监控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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