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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湖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推行车辆购置税征管档案电子化管理系统的通知 鄂国税函〔2010〕140号 

    湖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推行车辆购置税征管档案电子化管理系统的通知

    鄂国税函〔2010〕14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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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市州、省直管市、林区国家税务局:   为解决当前车辆购置税(以下简称车购税)档案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实现车购税档案信息电子化,按照税务总局统一部署,省局决定自2010年8月16日起在全省范围内推行车购税征管档案电子化管理系统,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车购税征管档案电子化管理系统实施的范围各市州级国家税务局车购税征收管理分局(不含区县级车购税征管单位和12个扩大车购税业务范围的试点县市区)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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