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日期: 2010-07-21
生效日期: 2010-07-21
效力状态: 现行有效
各分局、稽查局: 现将南通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加强涉税审批事项管理工作的通知》(通地税发〔2010〕120号文)转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关于审批类事项的权限划分 本次南通市局对涉税事项分类进行了较大的调整(分为审批类、备案类、其它类),对需附报的资料进行了详细的列举,今后涉税事项管理一律按此执行。审批类事项中除资产损失税前扣除、房土两税困难性减免、冠名发票资格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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