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日期: 2010-08-12
生效日期: 2010-08-12
效力状态: 现行有效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备部门,各直属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市地税局、国税局、建委、工商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建筑业税收管理工作的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关于进一步规范建筑业税收管理工作的意见 为进一步规范税收管理,优化产业结构,促进我市建筑业健康发展,结合我市实际,现就规范我市建筑业税收管理工作提出意见如下: 一、加大服务和监管力度,规范建筑业市场 凡在我市
鲁公网安备 37010202002689号
鲁ICP备17047683号-1
Copyright©2017-2024 tax.vip,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