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日期: 2010-08-12
生效日期: 2010-08-12
效力状态: 现行有效
各市地方税务局,省局直属一分局、高新区局、经济区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巴巴多斯政府关于对所得避免双重征税和防止偷漏税的协定议定书〉生效执行的通知》(国税发〔2010〕64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山西省地方税务局2010年8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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