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日期: 2010-02-25
生效日期: 2010-02-25
效力状态: 现行有效
各市国家税务局、市内各国家税务局、各直属局、机关各处室、各事业单位: 根据《青岛市国家税务局关于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贯彻实施〈欠税公告办法(试行)的通知〉的通知》(青国税发〔2005〕5号)和相关文件规定,市局现对2009年4季度欠税企业实施公告,请及时发布。 附件:1.青岛市国家税务局欠税公告 2.市级欠税公告明细表 3.区县级大额欠税和走逃失踪户大额欠税明细表 山东省青岛市国
鲁公网安备 37010202002689号
鲁ICP备17047683号-1
Copyright©2017-2024 tax.vip,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