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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安徽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做好“走出去”企业税收服务与管理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皖国税发〔2010〕150号 

    安徽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做好“走出去”企业税收服务与管理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皖国税发〔2010〕15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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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市国家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做好“走出去”企业税收服务与管理工作的意见》(国税发〔2010〕59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省实际提出以下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完善服务,规范管理。各级国税机关要进一步研究探索对“走出去”企业实施有效服务和管理的方法与手段,拓宽税收宣传途径,加强税收辅导,逐步建立境外投资企业涉税问题信息反馈机制,提高税收服务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健全企业境外
    责任编辑:ld0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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