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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地税函〔2010〕201号
发文日期: 2010-07-29
生效日期: 2010-07-29
发文机关: 山西省地方税务局
效力状态: 现行有效
各市地方税务局,省局直属一分局、高新区局、经济区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国际电信业务营业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10〕300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山西省地方税务局2010年7月29日
发文机关:山西省地方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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