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日期: 2010-07-29
生效日期: 2010-07-29
效力状态: 现行有效
广东南油对外服务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代收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差额缴纳营业税的请示》(广东南油外服字〔2010〕6号)收悉,经研究,对你公司代收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缴纳营业税问题批复如下: 《广东省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缴暂行办法》(粤残联〔2009〕216号,以下简称“办法”)规定,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是经广东省政府批准收取的政府性基金。办法第七条同时明确:“以劳务派遣形式用工的,应当由用人单位履行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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