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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天津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收入者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的通知》的通知 津地税个所〔2010〕9号 

    天津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收入者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的通知》的通知

    津地税个所〔2010〕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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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地税系统各单位: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收入者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的通知》(国税发〔2010〕54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市情况提出以下工作要求,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切实加强高收入者税收征管   各地税局要加强对此项工作的领导,高度重视,按照总局的要求,积极采取有效措施,进一步强化信息管税,深化纳税评估,完善相关政策,提升管理手段,加大征管力度,保证各项工作
    责任编辑:ld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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