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日期: 2010-08-04
生效日期: 2010-08-04
效力状态: 失效/废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全国普通发票简并票种统一式样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国税发〔2009〕142号),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决定简并广东省国税系统(不含深圳,下同)监制的普通发票同时启用新的防伪措施(简称新版发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启用新版普通发票的时间及新旧发票的衔接 广东省国家税务局从2010年7月1日起分期分批在全省各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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