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日期: 2010-04-28
生效日期: 2010-04-28
效力状态: 失效/废止
各市国家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做好2009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的通知》(国税函〔2010〕148号)转发给你们,并补充通知如下,请一并遵照执行。 一、优化汇算清缴服务工作。 汇算清缴是企业所得税管理的关键所在,也是充分体现优化纳税服务的重要环节。因此,各级国税机关要本着服务纳税人的根本宗旨,以纳税人合理需求为导向,充分利用税法宣传、税法培训、纳税咨询、税务网站、1236
鲁公网安备 37010202002689号
鲁ICP备17047683号-1
Copyright©2017-2024 tax.vip,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