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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省广州市财政局 广东省广州市国家税务局 广东省广州市地方税务局转发关于企业境外所得税收抵免有关问题的通知 穗财法〔2010〕44号 

    广东省广州市财政局 广东省广州市国家税务局 广东省广州市地方税务局转发关于企业境外所得税收抵免有关问题的通知

    穗财法〔2010〕4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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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市财政征管分局,市国税局各直属单位,市地方税务局局属各单位,各区、县级市财政局、国家税务局:   现将省财政厅、省国家税务局、省地方税务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境外所得税收抵免有关问题的通知》(粤财法〔2010〕7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广东省广州市财政局 广东省广州市国家税务局 广东省广州市地方税务局2010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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