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日期: 2010-04-27
生效日期: 2010-04-27
效力状态: 现行有效
各市州、省直管市、林区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 现将《湖北省国税系统和地税系统涉税管理合作方案(试行)》印发给你们。各试点单位要按照本方案要求,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并争取当地党政领导的重视与支持,加强组织领导,统一思想认识,搞好涉税管理合作。其他各地可根据当地实际情况,探索实施国地税涉税管理合作。各地在合作中的情况和问题,及时报省国家税务局、省地方税务局。 附件:湖北省国税系统和地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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