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日期: 2010-04-27
生效日期: 2010-04-27
效力状态: 失效/废止
各省辖市国家税务局,省税务干部学校,巩义、项城、永城、固始、邓州、中牟县(市)国家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管理办法〉政策衔接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10〕137号)转发给你们,请转知所属,遵照执行。河南省国家税务局2010年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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