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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大中专学校困难学生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有关事项的通 穗人社发〔2010〕48号 

    关于大中专学校困难学生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有关事项的通

    穗人社发〔2010〕4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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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高等学校、科研院所、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技工学校:   根据《关于在广东省就读的大学生以及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和技工学校学生纳入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范围的通知》(粤府办〔2009〕56号)、《关于将在广东省就读的大学生以及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和技工学校学生纳入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范围的实施意见》(粤劳社发〔2009〕29号),以及《印发广州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行办法的通知》(穗府办〔2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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