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日期: 2010-05-06
生效日期: 2010-05-01
效力状态: 失效/废止
各区国家税务局,各基层分局,海洋石油税收管理分局: 为贯彻落实《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22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管理办法〉若干条款处理意见的通知》(国税函〔2010〕139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纳税辅导期管理办法》(国税发〔2010〕40号)等有关文件精神,市局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问题补充通知如下: 一、我市具有增值税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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