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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河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饲料产品免税质检有关问题的通知 豫国税函〔2010〕130号 

    河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饲料产品免税质检有关问题的通知

    豫国税函〔2010〕13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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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省辖市国家税务局:  为优化纳税服务,减轻企业负担,进一步规范饲料产品免税质检,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税收减免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国税发〔2005〕129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饲料产品免征增值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1〕121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饲料生产企业饲料免征增值税审批程序的通知》(国税发〔2003〕114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取消饲料产品
    责任编辑:tax9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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