隐藏目录
    搜索
    显示目录
    江苏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非居民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管理办法>的通知》的通知 苏国税发〔2010〕52号 

    江苏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非居民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管理办法>的通知》的通知

    苏国税发〔2010〕52号 

    复制
    下载word
    下载pdf
    发送邮箱
    打印
    各省辖市、苏州工业园区国家税务局,常熟市、张家港保税区国家税务局,省局直属税务分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非居民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管理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10〕19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执行中有关问题请及时反馈省局(大企业国际处)。江苏省国家税务局2010年3月19日
    责任编辑:ld012

    相关法规

    更多 >

    鲁公网安备 37010202002689号 鲁ICP备17047683号-1

    Copyright©2017-2024 tax.vip,All rights reserved.

    定制推送

    微信客服

    提示:请填写邮箱同时接收验证码,若长时间未收到手机短信验证码,请查阅邮件中的验证码。
    感谢您登录使用税智星专业案例库服务,请您尽快完成手机号绑定,以便为您提供更优质、精准,专业、高效的服务。
    Titl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