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日期: 2010-03-19
生效日期: 2010-03-19
效力状态: 现行有效
各区县劳动保障局、财政局、地方税务局: 为贯彻落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减轻企业负担稳定就业局势有关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09〕175号)和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等部门《关于进一步采取措施减轻企业负担稳定就业局势的实施意见》(苏人社发〔2010〕37号)精神,经市政府同意现就相关政策延期问题提出如下贯彻意见: 一、延长稳定就业促进就业的相关优惠政策执行期限。 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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