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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省东莞市国税局转发省国税局关于做好为广东省重点企业提供直通车服务工作的通知 东国税函〔2010〕15号 

    广东省东莞市国税局转发省国税局关于做好为广东省重点企业提供直通车服务工作的通知

    东国税函〔2010〕1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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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国家税务分局、局内各单位:   现将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做好为广东省重点企业提供直通车服务工作的通知》(粤国税函〔2010〕62号)转发给你们,市局补充以下意见,请一并遵照执行。   一、全面启动重点企业直通车服务制度。各分局要提高对该项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迅速落实省国税局制定的各项服务措施,并根据分局和企业的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服务细则,对辖区内的重点企业进行深入宣传,做好相关政策的宣传解释工作。
    责任编辑:ld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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