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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地税发〔2010〕119号
发文日期: 2010-03-25
生效日期: 2010-03-25
发文机关: 广东省深圳市地方税务局
效力状态: 现行有效
各基层局: 现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国家电影事业发展专项资金营业税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10〕16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广东省深圳市地方税务局2010年3月25日
发文机关:广东省深圳市地方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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