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日期: 2009-08-24
生效日期: 2009-08-24
效力状态: 现行有效
各市、县(区)地税局,省、各设区市地税局直属分局、稽查局,福州、厦门、泉州、漳州市地税局外税分局,泉州、南平市地税局征收分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40号)、《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令第52号)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公布废止的营业税规范性文件目录的通知》(国税发〔2009〕29号)和《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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