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日期: 2009-09-03
生效日期: 2009-09-03
效力状态: 部分失效/废止
各省辖市及苏州工业园区地方税务局,张家港保税区地方税务局,常熟市地方税务局,省地方税务局直属分局: 为了加强房地产开发企业的土地增值税征收管理,规范土地增值税清算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土地增值税清算管理规程〉的通知》等有关规定,结合我省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务的特点,制定了《土地增值税清算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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