隐藏目录
    搜索
    显示目录
    河北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即征即退实施先评估后退税有关问题的通知 冀国税函〔2009〕312号 

    河北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即征即退实施先评估后退税有关问题的通知

    冀国税函〔2009〕312号 

    复制
    下载word
    下载pdf
    发送邮箱
    打印
    各市国家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即征即退实施先评估后退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432号)转发给你们,并就有关问题明确如下,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我省销售额变动率异常的具体标准为:纳税人销售额四项变动率中任何一项指标值大于等于30%即为异常。   二、我省增值税税负率指标异常的具体标准为:纳税人增值税税负率高于同行业增值税平均税负即为异常。具体税负标准应按照省局每
    责任编辑:ld031

    相关法规

    更多 >

    鲁公网安备 37010202002689号 鲁ICP备17047683号-1

    Copyright©2017-2024 tax.vip,All rights reserved.

    定制推送

    微信客服

    提示:请填写邮箱同时接收验证码,若长时间未收到手机短信验证码,请查阅邮件中的验证码。
    感谢您登录使用税智星专业案例库服务,请您尽快完成手机号绑定,以便为您提供更优质、精准,专业、高效的服务。
    Title